深基坑开挖时,周围多少距离不能堆放东西?
如果基坑较浅、土质较好且经过稳定性验算,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,堆载距离可能适当减小,但通常也不宜小于1米。若是深基坑、软土地基或支护结构稳定性较差时,为保证基坑安全,堆载距离可能要大于2米 。
基坑边缘不允许堆放的距离规定并非绝对的1米或2米,具体数值因多种因素而异。 一般规定:在不少施工规范和实际操作要求中,常提及基坑边缘1米范围内严禁堆载,这是考虑到距离过近,堆载产生的附加压力可能影响基坑边坡的稳定性,增加边坡失稳坍塌风险。
法律分析:坑顶两边一定距离,一般为0 m内不得堆放弃土,在此距离外堆土高度不得超过5 m。 为防止坑壁滑坡,根据土质情况及坑 (槽)深度,在坑顶两边一定距离内不得堆放弃土,在此距离外堆土高度不得超过5 m,否则,应验算边坡的稳定性。
基坑边缘两侧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,通常规定在0米以内不得堆放弃土。 在规定的安全距离之外,堆土的高度不得超过5米,这是为了防止坑壁滑动。 堆土的高度限制将根据土壤的性质以及基坑的深度进行调整,以确保边坡的稳定性。
基坑沟边堆放材料高度不宜高于5M。槽、坑、沟与建筑物、沟筑物的距离不得小于5m。开挖深度超过2m时,必须在周边设两道牢固护身栏杆,并立挂密目安全网。从安全角度考虑,严格说是不允许堆土,但从控制成本考虑,人为堆2至3米高,还要裸土全覆盖。
对于具体的距离计算,首先要考虑基坑深度。在规范处理的基坑中,3米范围内不允许堆放物品。如果基坑是长方体或圆柱体,不放坡和不支挡土板时,工程量计算公式会有所不同。如果采用放坡,基坑则会呈现棱台或圆台形状,对应的计算公式更为复杂。
深基坑支护施工方案?
1、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(深基坑)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。实行施工总承包的,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。
2、深基坑支护施工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几点:地下水位控制:轻型井点抽水:为确保深基坑施工的安全,需将地下水位降到基坑底0米以下,一般采用轻型井点抽水方法。24小时抽水监控:抽水过程需有专人负责,进行24小时不间断抽水,并记录抽水情况。
3、在基坑边1倍基坑深度范围内建造临时住房或仓库时,应经基坑支护设计单位允许,并经施工单位企业技术负责人、工程项目总监批准,方可实施。基坑支护监测及应急措施中,监测内容包括支护结构水平位移、地下水位监测、周围建筑物、地下管线变形等。
4、基坑支护单位常用的深基坑支护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几种:排桩支护 简介:通常由支护桩、支撑(或土层锚杆)及防渗帷幕等组成。排桩可根据施工情况为悬臂式支护结构、拉锚式支护结构、内撑式支护结构和锚杆式支护结构。适用条件:适用于基坑侧壁安全等级为一级、二级、三级的基坑,且可采取降水或止水帷幕措施。
深基坑开挖放坡规范
1、深基坑放坡应该结合土质还有基坑支护的方式而定。自然放坡比例一般有0.5~1的放坡比例。不完全相同。同时还应根据周边建筑物情况而定。在建筑中,放坡并非一概全以垫层下平开始放坡,要视垫层材料而确定。
2、在进行4米深的基坑施工时,放坡是必要的,放坡的决定因素主要取决于土质类型。对于二类土,当开挖深度超过2米时,人工开挖的放坡系数为1:0.50,而机械操作则在坑内采用1:0.33,坑上为1:0.75。
3、土方开挖放坡规范要求如下:挖土深度在lm以内,不考虑放坡。挖土深度在01m~00m,按1:0.5放坡。挖土深度在01m~00m,按1:0.7放坡。挖土深度在01m~00m,按1:1放坡。挖土深度大于5m,按土体稳定理论计算后的边坡进行放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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