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朝的知府、知州、知县,相当于我们现在的什么官职?
知县,相当于现在的县长(正处级)。 知州,相当于现在的地级市副市长(副厅级)。 知府,相当于现在的地级市市长(正厅级)。说明:由于古代从四品知府到正七品知县的官职级别相差四级,因此无法直接对应现行的行政级别。
古代知府、知州、知县分别相当于现在的地方行政长官。知府 知府,又称太守,是府一级行政区的长官。在现在的行政体系中,知府相当于一个地级市的市委书记兼市长。他们负责整个府的政治、经济、军事和民生等各方面的事务,是地方上的最高行政长官。知州 知州,是州的长官。
知府相当于现今的地级市市长,知州相当于现今的州市委书记,知县相当于现今的县长或县委书记。以下是具体的解释:知府:这一官职主要负责管理一个府的事务,统辖整个地级市的行政范围,兼顾军事和民生。
官职大小:知府在不同朝代也被称为太守,是州府中最高级别的官员。主要职责:掌管一府之政务,包括治理百姓、审理案件、收取赋税、考察下属等。现代对比:在明清时期,知府属于从四品官,其职位相当于现在的一个地级市的市长兼市委书记。
是全权的一把手,知府相当于现今一个地级市的市委书记兼任市长,掌一府之政令,总领各属县,知州差别比较大宋以朝臣充任各州长官,称“权知某军州事”,简称知州。权知意为暂时主管,“军”指该地厢军,“州”指民政。直隶州知州地位与知府平行,散州知州地位相当于知县。
知府在古代的地位大致相当于现今的地级市市委书记兼任市长。 知州则相应于现今的地级市代理市长。 知县则等同于现代的县长,是县级行政区的行政首长。 古代官职体系中,官职不仅代表职权,也体现官员的品位等级。
宋朝官制
1、县令,在宋朝为从九品官,相当于现代的县长,负责一县的政治、经济和司法等事务。 都头,宋朝时为低级武官,无固定品级,大致相当于现代的刑警大队队长。 都监,宋朝时为正八品官,相当于现代的武警支队队长,主要负责地方军事和治安。
2、宋朝官制经历了三次主要变化,分别是政和以前、政和期间(1116年至1131年)和绍兴年间(1131年以后)。以下是一些例子: 政和以前:- 太尉:官品正二品,阶次1。- 通侍大夫:官品正五品,阶次2。- 宣正大夫:官品正五品,阶次3。- 协忠大夫:官品正五品,阶次4。
3、宋朝的官制是以中央朝廷的中书门下和枢密院分掌政、军大权的二府制为其特征的。 宋代的枢密院是掌管全国军务的最高机构,专管兵籍、虎符,有调动军队的权力,但须经皇帝批准。在宋代,一般把副宰相“参在政事”与枢密院的首脑称为“执政”,而把宰相和执政合称为“宰执”。
4、因此,在特指都虞侯以上的级别时,虞候的地位在三个官职中最低。综上所述,宋朝的提辖、都头、虞候三个官职的排序为:提辖 都头 虞候。需要注意的是,由于宋朝官制的复杂性,不同官职在不同时期和不同地区可能有不同的地位和权力范围,因此这里的排序仅代表一种普遍性的理解。
古代的官职和现代的官职对应表。
古代九品官员与现代官职的对应关系大致如下:正一品:太师、太傅、太保,约相当于现在的国务院总理。从一品:殿阁大学士、协办大学士、督察院左右督御史,大约相当于国务院副总理、国务委员、全国政协副主席、全国人大副委员长。从二品:巡抚与布政使,大约等同于现在的正省级干部。
古代的官职“长官尚书”与现代的官职相当,主要是部长级别。 “副长官侍郎”在现代官职体系中对应的是副部长职位。 古代官职中的“各司主管称郎中”现代对应为司局长。 “副主管称员外郎”在现代官职中大致对应副司局级。 “主事”在权力与地位上高于处长,是较高的行政职务。
长官尚书,相当于现代的部长。 副长官侍郎,相当于现代的副部长。 各司主管称郎中,相当于现代的司局长。 副主管称员外郎,相当于现代的副司局级。 主事权力、辩滑地位上比处长要高一些。 吏部,相当于现代的组织部、人事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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